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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冬天的故事》

大概是一年多以前看的侯麦的这一部电影。最初两分钟是回忆,菲利斯和某男子在沙滩边邂逅,立刻坠入爱河如胶似漆。夏天过去了两个人要分别了,但菲利斯在给男子留地址的时候出了错,两人从此失去联系。几年之后,菲利斯独自抚养她和男子的孩子,感情上则在另外两个男子之间徘徊。一个男子开理发店做小本买卖,为人宽厚踏实;另一个男人是哲学家,经常和菲利斯以一架又一架的藏书为背景进行形而上讨论。菲利斯先是决定和前者生活,但忍受不了生活的繁琐无味又投奔后者寻求安慰。在片子的最后几分钟里,菲利斯在带着女儿做公车的时候,遇到了女儿的亲生父亲。就是这么巧。女儿当时就能叫出“爸爸”,因为家里天天挂着妈妈仅有的爸爸的照片。于是,两个人终于重逢了。
我当时看完片子的第一感觉是:不屑。觉得侯麦这样的划分太头脑简单了。开理发店的男子象征脚踏实地的现实生活,哲学家则象征超脱尘世的精神追求,两个人(或者说生活的两面)被截然二分,在女主人公反复斗争、衡量、进退但未果之后,冷不丁地抛过来一个近乎完美的结局。这样的结局,好听一点是安慰,难听一点是慰安,而且是赤裸裸的。
但是最近我又想起这个片子,觉得以前想的不对。往简单了说,其实侯麦想说的只是生活的戏剧性。近似完美,或者不如人意,都是生活的戏剧性本身的一种可能性。与其说这是侯麦想给我们的安慰,不如说生活本身就有这样亮色的一面,就像地球总是有被太阳照耀的一边。往深一点说呢,当我们对爱情或者爱人做思辨,比如说当我们觉得他是代表现实生活,而另一个他是代表精神生活的时候,爱情已经被解构了。爱在我们的反复诉说、反诉论证中,已经不成其为爱情。爱,应该是不可言说的,也无法言说,是康德所说的那个自在之物,存在于本雅明所说的原始语言的状态下。所以,侯麦把这个无法言说树立成电影开头几分钟和结尾几分钟的“完美爱情”,并将之命名为“令人疯狂”。
或许这不是侯麦的意思,但这是我的意思。
二.关于重逢
我把顾湘的《为不高兴的快乐》看了无数遍,觉得就是一个关于重逢的故事。青梅竹马的没头脑(梅投瑙)和不高兴(姓“布”),后来,梅偷瑙被仙人指引暗中习武,再后来暗杀布高兴,最后在边疆之城重逢。之前有过一次又一次的重逢,故事里命名为“我们某一个阶段的又一个第一次相逢”。
这是其中一次重逢:
我们某一个阶段的又一个第一次相逢,我便是左手端着一个碗,右手拿着一米多长的摧肝丧胆的细筷子并支着尖下巴坐在桥头——我事先支人在那儿摆了张藤椅,小心照料,殷勤拂拭,使风不吹雨不打叶不落鸟不拉屎,藤条根根赛薯条,黄灿灿、香喷喷、喜洋洋。黄昏俏丽,桥上夕阳晚风,桥下清流浮光,他头上方巾、颈后碎发、手中书页轻轻飘动。他迂而可爱地问:“你为什么要和我打?”我肚子里差点没笑翻,——和你打?上学上傻了吧,你还觉得咱俩有一拼啊。实在太好笑了,不笑不行。于是我淡淡一笑,说:“因为和别人打没意思。”
这是又一次重逢:
我敲着布高兴的门,心怦怦跳得厉害,快要背过气去。布高兴对我打开门。布高兴对我打开门——这汇入那群生生的万马奔腾的回忆,有一个秋天,阴沉晦暗,却仍令我目眩,在萧瑟中我独自动容,此去经年,生平种种……
还有一次:
黄昏时分,布高兴到了。她说:“你来了。”他说:“你也是。”这时她的一个手下(他可能潜藏在一棵板栗树上,也可能事先开了定时,人已经走了)按下录音机播放键,哀丝豪竹就那样奏了起来。
不过,对于重逢,何须那么多感时伤怀伤春悲秋呢?没遇到就没遇到,遇到了就遇到了。就像布高兴说:
“既然是过去的事,当时又没人知道,”他说,“现在也就用不着说。”过去这么多年,布家的少爷偶尔还是那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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