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地图看”,远人说。他指示我他所在的地方是那条虚线旁那个小黑点。如果那是金黄的一点,如果我的座椅是泰山顶,在月夜,我要猜你那儿,准是一个孤独的火车站。然而我正对一本历史书,西望夕阳里的咸阳古道,我等到了一匹快马的蹄声。
无底洞探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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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狠抓计划生育   -[]
时间: 2007-03-0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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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的人生就都耗费在排队上了。这是我本周心声。

周末去招商银行办事,取了号以后发现有几百号人排在我前面。于是我就在麦当劳吃了午饭,逛了超市买了牛奶,逛了商场没忍住买了件衣服,又在街道两旁来来回回遛达了数周。回到银行一看,排队号只往前走了20个。我决定以毒攻毒,又去对面的浦发银行取了个号,还好,只有40号人在前面。于是我就自己跟自己玩,在超市、大街、商场箭步穿梭,并计时,每十分钟猜测一下前进人数,再跑回隔着一条大马路的两家银行核对猜测结果。最后一次跑回浦发银行的时候已经错过我的号了,所以我又取了个号,再跑到招商银行,只剩二十多号了。为了怕再错过,我找个位子坐下,头晕目眩地顶着混合着体臭和头油味的空气看书,总算排到。再去浦发,也只剩十几个了,但没有座位。所以我就挺胸收腹练习站姿,站了半小时后总算排到。

所有和“多”沾边的东西我都没什么好感,人多车多吃得多穿得多东西多体毛多鲜橙多……我想,“多”对我来说就是糜烂淫逸不节制失去控制力。我想要的是清淡清爽无残留。我想把我从小学到现在的玩具衣服作业本日记本统统扔掉,一个也不少。我想把我想记住的都放在脑子里,那些需要旧物才能唤起的记忆,不要也罢。然后到我死的时候,这些头脑里的记忆也都无处安家。于是我死的时候什么痕迹都没有,就像没活过一样。其实我是特别不喜欢买书或者买影碟的,如果说“收藏”的话,对我也只是一个仪式。我想“收藏”的东西,其实我早在脑子里刻得一清二白,我很少会去翻那些我“收藏”了的东西。总之我真正想要的是,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扯远了。其实人多也没有让我那~~~么不爽。但那天不仅人多,而且气温将近20度,这可刚到三月啊!燥热难耐。但是这两天突然降温了,高兴。今天收了两个快递,送快递的大妈在大风里头发翻飞,送快递的小哥在大风里歪歪扭扭的骑车,鼻头冻得红通通。

我打算这一学期闭门读书,什么活儿都不干,不逛街不娱乐不下馆子。所以我预感到我从今往后的博会非常乏善可陈。我想还是多写写已经过去的,长达三个月的,在北京的,寒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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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纪念,写上一笔   -[]
时间: 2007-0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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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了中关村购物广场的“创意集市”。就是各处的人可以把自己创意制作的东西拿来展示或销售。见了很多好玩的东西,关键是那些卖家都太可爱啦!比如有一个卖手工小布猪的小哥,每过一个客人他就从低低的摊位上抬起头,眼光清澈,笑容挂在嘴角,得意又孩子气地说:“这是我自己做的!”还有一个小哥,摊子上摆了各种木头制作的军事装备,我问怎么卖,他说不卖,只是展示,遂攀谈了一阵。后来我从一个漂亮姑娘那里买了数张作品,她是一个拿了商学院学位但现在从事艺术工作的姑娘。

最神奇的事是,当我走到一个摊位,看到色彩眩目的les+字样,顿时头脑里电光火石想起来一些事于是张嘴就问摊主:“你认识莎莎么?”她激动地说认识啊认识啊!我自我介绍了一下说我是莎莎的室友,于是她又问:“你的blog是‘无底洞探险游戏么’?”我说是啊是啊。于是我们俩愉快地相认。她是莎莎的大学好友,筹备并出版了les+这本“记诉拉拉及其他少数群体的双月杂志”,莎莎曾跟我说起她并给我看过其中一期。她也从莎莎blog来我这里看过,还跟莎莎说过“我真喜欢那个swaltie!”于是有了今天的相逢一幕。我在考虑真的把名字改成“无底洞探险游戏”吧,比现在这个好。

今天还结识了一个学考古鉴定现在从事忽悠工作的青年和另一个学绘画出身现在搞三维动画筹备大型动画片《三国演义》的青年。他们是婷婷的朋友。婷婷的英文名是Tina,他们于是一见到她就朝她作高高抬脚状喊“踢啦!”我们一起逛集市还吃了味千拉面,聊各自的生活,愉快极了。

好的聚会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浑身上下都是力量。

我时常觉得生活美好得让我深怀愧疚,接着又非常惆怅觉得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其实这一阵我都食欲不好,睡眠不稳,脸色憔悴,动不动就疲惫,但我用我一颗高度亢奋的大脑拖着我沉重的肉体走啊走啊。。。。

其实我今天想到的是,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我想赶快收拾一下我丰富又乱糟糟的生活,安静地只干一件事。

明天去景山镇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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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姥姥   -[]
时间: 2007-02-0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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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八十多岁的姥姥已经住院一个月了,我一周去看望她几次,并给她送饭。每次去她都有变化,从一开始黑着脸昏睡不醒,到睁开眼睛眼光茫茫,到对着自说自话的我双眼明亮点头微笑,再到今天可以和我对话了。

我一进门,发现她神情大好,就忙不迭和她说话:“你认识我是谁么?”“我是vv呀”“你知道我是vv吗”“你看我是不是vv呀”。说了一串,想她可能还是像以前一样微笑点头。结果,她抿抿嘴唇,缓慢张开嘴,像要喘口气一样,说:“那我还能不认识。”说完自己就笑起来。

过了几分钟,照顾她的阿姨又指着我问她:“你知道这是谁吗?”姥姥说:“刚才不是说过了吗?”阿姨说:“再说一遍怕什么。”姥姥又自己笑起来,露出门牙掉了的空档,从空档里蹦出四个字:“见-好-就-收”。我和阿姨笑翻。

我姥姥年轻时候是绝代佳人,精通几国外语,头发烫着大波浪停靠在肩膀上,不会游泳,但喜欢穿着泳衣在泳池边上优雅地拍照片。在病榻上她也仍然是个漂亮老太太,眼神迷人,微笑着看我,软绵绵地握我的手。

前几天乐乐问我:“外婆还乖么?”我说她住院了,但还是很乖,不太认识我,但我说话她冲我微笑点头。乐乐说:“希望我也能这样。”我也希望我能这样。她总有一天会这样死去。我也总有一天死去。但是死有什么可怕呢?然后又会有人说,死都不怕,还怕活着么?是啊,那究竟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唱:“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不怕不怕不怕啦。”(郭美美[不怕不怕])。

念:“我的女儿在唱歌,‘啊,啊,啊……’,我不懂得歌的意思,但是我感觉到她要说的是什么。她要说的是:“一切——啊,啊——都不是恐怖,而是欢乐。”(尼金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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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趾头   -[]
时间: 2007-01-3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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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日世界银行行长某先生在活动中参观某清真寺。按规矩应该脱鞋入内,当他脱下高贵的皮鞋,顿时露出了从两双袜子的破口处探出的两只雪白大脚趾,媒体上还有图像和照片为证。

我顿时感同身受!我上学期每日三次去教课,这种状况12再再23。我绝对没有懒到袜子破了补也不补照穿不误。它们通常是在我大步疾走在浦东宽敞明亮的街道上时“噗哧”一下裂开的。我一般听不到“噗哧”一声,而是走着走着走着渐渐感到我的脚趾头和我毛糙的皮鞋里子热情拥吻起来,在金色的阳光里,有花儿芬芳鸟儿歌唱的新鲜空气里(我是说,阳光肯定要比在袜子里更明媚,空气肯定也比袜子里更新鲜)。然后,到了我可爱的学生家,我就开始脱鞋。我可爱的学生像往常一样笑眯眯地坐在鞋柜边的小凳子上,托着下巴和我聊天,视线基本和我的小腿平行,一歪眼睛就是我的脚。我就在她暖融融的目光下,解鞋带——提脚跟——从鞋里拔出脚——露出脚趾头,然后和她一起向书桌走去,每迈一步,脚趾感觉到一片刻间地板冷艳的蛇蝎美人之极地冰吻,而她!我可爱的学生!竟然一双拖鞋也不给我!

这种情况几乎两三周一次,我苦思了很久究竟是我走路太多还是袜子太烂,抑或,我脚长得畸形?未果。唯一的结论是,凭借我浅薄的物理知识,我觉得把袜子做成分脚趾的应该没这么容易破。

再来看这位行长,同样的遭遇,但他比我窘迫得多。当他终于得到了一双拖鞋,漫步在清真寺里,记者坏笑着说:“如此节俭,真不愧是世界银行行长”。如果他是节俭,那是英雄;如果他是遭遇突发事件,那是无辜。不管从哪边儿看,我都觉得用脚趾头当笑点的媒体如此虚弱。只见,频频的闪光灯下走过去了一个笑容僵硬步履踉跄的黑色背影。。。。。

又想起,我大学同学里有一个满嘴跑英语的小哥。他现在一边上学一边在路透社兼职,拍一些图片,八卦图片。问:娱乐八卦?答:政治八卦。估计这一幕也能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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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一夜后的早晨   -[]
时间: 2007-01-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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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失眠了几乎一整夜。。。。我的头脑像水母一样圆润庞大缓慢,而我的神经却像水母身上的须子一样透明脆弱纤细。所以,一点小兴奋,到了我这儿,就会演变成巨大的幸福感,而幸福感转瞬又变成无法感知无法触摸的不安。。。我就这样跌跌撞撞活了二十多岁。

昨天看了意大利电影展,许久没在影院对着高墙屏幕看电影,一开始眩晕不止。第一部演的是德·西卡的[意大利式婚礼]60年代拍的,妓女和嫖客二十多年的故事,其实故事挺老套的,有些幽默段落又太突兀,像大便里镶嵌的玉米粒。。。但是风格哀而不伤,其实连哀都一点不哀,算走诙谐路线,出奇地好看。

看到其中一处我竟然泪奔了~。妓女有三个孩子,和不同的嫖客分别生的,多年来一直偷偷抚养他们却不曾相认。

“你们住过那样的屋子么?夏天热烘烘,冬天冷冰冰,饭桌上小小的一个碟子上却摆了无数叉子。后来我爸爸跟我说你大了应该养家了。我其实也想和其他姑娘一样有男朋友。”她和孩子们相认的时候似乎只说了这一句话,算是解释为什么她成了他们的妈妈。那一刻,我就觉得整个脑袋的眼泪轰一下全涌到了眼睛。好像那些潮湿的散发着腥骚臭气的青葱岁月,披着光,闪闪发亮,在我眼前一下奔过去了。

演那个妓女的是索非亚·罗兰,用今天的眼光看,还是很喜欢她。

宁宁我看到你豆瓣上的那些豆列了,非常喜欢:)一定要过我们喜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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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肉丸子一样滚动   -[]
时间: 2007-01-1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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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和李小帆帆去了宜家。我们在寒冷冬日中的清冷街道上的冰冷车厢内捱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达。一进大门,就直奔——餐厅。

刚过11点,排队的人已经在柜台前弯了两道弯。没有见到传说中的鸭肉汉堡。所以买了闻名很久的瑞典肉丸。还有惊爆价的咖喱鸡饭,只要35元!满满一大盘。

肉丸简直香不可闻,这逻辑就如同“这画面太美我不敢看”一样。浇着丰盈的乳肉色的酱汁。和肉丸配套的还有薯条,配着深粉色的可见到果粒的草莓酱。

我飞快地吃完了草莓酱,没怎么蘸薯条,基本上是用勺子直接送到嘴里的。然后,我就起身去盛无限量供应的番茄酱和千岛酱。走过去,想也没想,眼皮都没抬,就举手把出酱的那个长笼头向下按,酱汁就缓慢地被挤下来,懒洋洋一会儿就停了,我再按。这样持续了几十秒钟,有人走过来,我用余光感觉到他操作的姿态似乎和我有所不同。再一抬眼皮,发现被我死死按住的长笼头上方有一个黑色的把手在遥遥发光。我转而按它,酱汁倏地流淌出来,伴着怀才不遇的呻吟。我作怀不乱,顶着满头的黑道和细小的汗珠接了一大滩酱汁,安如泰山地走回座位。

李小帆帆正在座位上坏笑着看我说:“我当时真恨不得冲过去给你一巴掌。”又转而喜不自胜:“我终于比你聪明了一回,哈哈。”

我只解释了一下我按笼头也能出酱后,就继续沉浸在肉丸里了。当很久之后我从肉丸中抬起头,在温暖的灯光下泪水盈盈,李小帆帆又警惕而诚恳地对我说,有点满怀怜惜感慨我生不逢时的意思:“你以后千万别四处跟人家说宜家的饭好吃,真的,要不你在别人心目中就更加没品了。”

那时我已经交代过我在学校向人推荐美食后屡遭痛斥的惨况,而且也详细描绘了莎莎设想的我们宿舍数年后在北京重聚的场面。那就是:当我热情满怀掏心挖肺表忠心向大家推荐“我们去XXX聚餐吧,那里真的是太好吃了!”,大家顷刻间作鸟兽散。

想到isu置疑一对师生恋:“总得有点性魅力吧,可是长得完全是行走的肉丸子嘛!”好吧,我也加入迷恋肉丸子老师的队伍。

就这么滚动着,滚动着,滚动着……(参见杨乃文《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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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泪俱下的红烧排骨菜谱   -[]
时间: 2007-01-1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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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胃口极差,不知道吃什么好,去豆瓣上找菜谱。不愧是文青集散地啊,连菜谱都写得声泪俱下。

先是有人问红烧排骨怎么做?然后有人热情滴上前打疑,原文如下。想学菜谱的可以看全部,虽然字儿多点,但还有用。想问候琼瑶阿姨的可以看下划线部分。

都知道要先把锅烧烫油烧开哈,不过做红烧排骨在我家先做的是把排骨过水,锅最先碰到是温柔的水,不是热烈的油,(因为我们家就一口炒菜的锅!)

把排骨在开水中焯一下最好把姜一起放下去让它监督我们整个的过程好了,下到水开的锅里,微微用铲子翻一下,还要关注到等水再次开了就把排骨沥起来(我们还要打泡子,就是把血水加热后形成的浮在水面的泡泡去掉)沥起来的意思不仅是把排骨从水里捞还要把多余的水去掉,用什么办法就看你有什么工具了.

150克下锅大火烧烧开再中火时下红糖,用锅铲搅动它,一直搅哈,到油中起了泡,开始是比较大的泡继而变小,小到极小的时候下排骨,翻炒,一定要让每一个排骨都沾染上红糖的红才可以,放姜(煮的时候用的姜已经不行了,它完成了它的使命,该其他的姜了)放蒜,要炒出姜蒜的香味,还有品位独有的香料,轮到自家的豆瓣上了,当豆瓣和它的排骨在一起的时候,开始还有点不习惯,豆瓣是豆瓣,排骨是排骨,在油的蕴热下它们渐渐的融合,就像人们的初恋,在整个过程里你都要翻炒的,你会想到你是创造者,是你--成全了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在热恋里不至于糊掉!

到了排骨上的肉因为热而紧张的收缩,你就可以给他们生活的真正滋味了--加汤而且是高汤,就是用人家不要的鸡架(洋人说法)在慢火里熬出的没盐没味的,不清晰的--.

汤要刚好淹过排骨,让大火继续,到汤开了,调小火,!

开始的45分钟排骨是孤独的,小火熬着,只有香料在这个时期有了变化,慢慢的侵到了排骨里,和汤的潮汐. 

熬过了就好了,

现在的排骨有了变化,它有了需要,因为它要变成红烧排骨了,

首先是盐!让排骨酥软,酥软一阵,

还有青葱,要把葱挽好打上一个节,放在排骨的面上,盖上锅盖,一定要盖上,记着这个时候要先把火开大,30秒后关小,收水,10分钟后-打开锅盖把变节的姜和失掉朱颜的葱去掉.加上调味的味精(鸡精)水不能收到没有,没有水了就没有滋润了,而且这个时候是水变成了稠稠的汁,美味啊,先把排骨盛在白色瓷盘里再把汁从最顶上的排骨上淋下去!

有人说没有把排骨变红的老抽!你是看完了我写的这些的,佩服!

要说一下,烧排骨我怕放老抽,我喜欢红糖或者是白糖,有红糖就够了,糖为了排骨甘愿化做泡沫,还要包裹她爱人的每一寸肌肤,我们记着我们年轻时候的激情,并且让她感染我们的一身,够了。

之后,先前那个问红烧排骨怎么做的人又挠着头皮回来说:不好意思,才发现我买的不是排骨是五花肉。

此外,

1.  传说中有人说女孩子的包里总要放一只唇膏还是一面镜子还是一瓶护手霜来着?同理,每一家的厨房都应该总备着一锅高汤,做什么菜都放一勺。

2.  看到有人说郑中基在[至尊无赖]里说“做咖哩的时候要唱印度歌味道会更好”,有这么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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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暖天里看强悍老太太   -[]
时间: 2007-01-12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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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阿赫玛托娃纪事,总是看不完,每次放假都在看,看一点又放下了。

今天看到,作者奈曼,阿赫玛托娃的文学秘书,写到:

有时候,我们出去散步——出门之前她会说:“给我八分钟军人式的准备”。我伸手搀扶她,她笨重地扶着我的手,抢先迈出一步,说出我不知出处的诗:“是吗?波比克搀扶着茹其卡?(波比克和茹其卡是俄罗斯人对看家狗的昵称)”

“八分钟军人式的准备”,从一个已经臃肿笨重的老太太口里说出,我记住了。

我晴天的时候就在家里有大窗和大茶几的大屋看书,茶几有着浅色木纹,我在上面堆满了纸巾盒,饼干筒,充电器,书,字典,然后想象它是我杂乱无章的工作台。工作台!我爱慕它,渴望亲近它,远胜于一张“写字台”。“写字台”只能写字,工作台则能……比如说,裁剪衣服的工作台,比如说,绘画图纸的工作台,比如说,搭造积木和拼图的工作台。

有一次师父带我去建院的教室看,被镇住了!望穿秋水也没有尽头的大教室,顶极高,同学们守着一个又一个宽大的杂乱的大木头桌子,上面摆着一两座纸的建筑模型。不过前几天师叔说,他现在每天都窝在宿舍里对着电脑画图。我很失望,只好说,哦。

我现在有了我的工作台,如果晴天在这里坐上一天,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太阳光是如何拖着步子从西墙跳上了东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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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用微波炉加热熟鸡蛋!   -[]
时间: 2007-01-1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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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某个晚上,我打算热热早上煮了没吃的鸡蛋裹腹。我原本知道微波炉不能用来加热熟鸡蛋的,否则就会“彭”一声蛋壳蛋白粉碎炸开,满屋子弥漫一种臭鸡蛋味儿。我想,那是因为外面的蛋壳太硬,蛋壳里面的热气跑不出来才爆炸。把蛋壳剥了不就没事了?

所以我就淅沥哗啦剥了蛋壳,美滋滋地把鸡蛋放进微波炉转去了。转了45妙钟拿出来一看,嘿,完好无缺,没有爆炸,连裂痕都没有。于是美滋滋地张嘴就咬。

就在我牙齿咬上蛋白的一刻,只觉千军万马蹄声隆隆汇成一生沉闷短促的“砰!”。顿时眼前一片模糊。别担心,还没瞎,只是蛋黄碎末飞溅糊在了我的左眼镜片上。整片左脸外加半边左嘴也是星星点灯,蛋黄末斑斑。蛋白孤零零地支离破碎在碗里。

赶紧用凉水冲脸冲嘴数十分钟,冲完后火辣辣地疼,又抹了一层金银花牙膏止痛,据说还能抑制水疱,很管用的呦~。慢慢我就不疼了,开始回忆中学物理知识,想明白了,觉得自己真白痴。

现在我的脸完好无损只是小有脱皮,嘴在红肿后长了一个大水疱,正在慢慢裂口脱皮。大家引以为戒啊。

小贴士:如果你实在想用微波炉加热熟鸡蛋,一定要先剥掉蛋壳,然后在蛋白上扎几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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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隐喻?   -[]
时间: 2007-01-08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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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35号,学雷锋日,下午放假,上午上课。我在课间休息的时候,突然觉得硕大的一个下午空落落的,应该干点什么,就和左右四邻同桌还有住在一个院儿的小朋友们商量下午打扫我们小区的花园。

午饭之后,我就扛着家里的笤帚出发来到楼下。我们家楼下有一个不小的居民区花园,有喷泉有凉亭有植物有动物,有路人走过,有大风吹过。我一心想着要把那些灰尘,那些土,通通清除。我,还有所有的小朋友,都尽心尽力地干着,弯着腰,手臂带动全身挥舞着扫把。先是凉亭台阶上的土,然后是小路上石砖缝里的土,再后是花坛里多余的土。但是越来越捉襟见肘了,那边的土刚扫到这边就被风夹带着又散落回去;还有松树柳树下的土,还有深深埋着花根的土,它们由微尘紧密地排列、组合、囤积成软绵绵的沙丘,只有表面一层在扫帚落处摇曳一下。我想像推土机一样撼动它们,从根底一锅端,哪怕只是轻轻摇晃,但它们岿然不动。我就越来越发狠,恨不得把自己整个抛出去,只想看一眼没有沙丘没有微尘的地面应该是怎样清如水明如镜。

太阳已经西斜了,我从我弯着腰看到的那一片狭小的界面里抬起头,太阳已经斜着晃我的眼了。下班的叔叔阿姨路过,认识的人夸我们,但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孤独和疲倦,眩晕不止。妈妈在金黄的薄纱似的光的那一边叫我回家吃饺子,我隐约闻到肉扑扑的饺子香,又扛起笤帚回家了。

老朱在讲本雅明的课上曾说,每一个人都会对自己童年时候的某一个瞬间没有理由地记得异常清楚。他的瞬间是有一次他在床上玩白被单,像戴头巾一样把自己连头带身子盖起来,家里大人都笑他的样子,他就在那一刻突然愣了一下,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个和尚。

那我的瞬间,就是当我放下笤帚直起身子,看到黄昏的光时,觉得好像已经活了一辈子,累极了。

你的瞬间是什么?回忆回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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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乱地球   -[]
时间: 2007-01-0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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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电视里有两个魔方高手,从书包里拿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魔方,其中之一就是地球形状的魔方。看得我心里痒痒,赶紧上taobaoTaobao最大的好处就是足不出户便可以览尽世间宝物……的照片。

http://swaltie.blogbus.com/files/1168258096.jpg

看到了这个,和电视里的样子差不多,但是不如电视里清楚和生动,不如电视里看上去那么有手感。据称:“上面的图案是凸起的三维,很有立体感,转动十分有磨擦感。用料系上等。”所以动辄就几百块。疑问:为什么不可以再做得细致一点呢?国家地区为什么不能再详细些呢?如果真的用制造地球仪的标准来制造一个地球仪,然后大卸八块变成一个魔方就有意思了。我们可以在我们小小的地球上乾坤大挪移,“用长城的青砖连接艾非尔的铁塔,用长江的波浪亲吻撒哈拉的流沙,用鼓浪屿的琴石动听维也纳,用尼亚加拉瀑布冲开我的香茶”。想复原才复原,不想复原就放任它天崩地裂。

但是有一些还是尽量复原吧,要不看着太惨。他们还拿出一个粉嫩的塑料hello kitty的魔方,观众席里有小姐拿走鼓捣了一下,再拿上来的时候已经惨不忍睹了,基本上就是小手从耳朵里伸出来招啊招,大大的眼睛在肚皮上红星闪闪。但很快其中一个魔方高手就噼喱啪啦叽哩呱啦让她恢复了干净无辜的样子。

油嘴滑舌油光粉面的主持人问:“你们会不会在pub里面玩魔方吸引漂亮女孩子?”两个魔方高手,像所有双手细长敏捷双眼温润却讷于言辞的人,有点羞涩地含笑对主持人说:“我们可以教你玩魔方,帮你去吸引女孩子。”

vv  发表于20:06   阅读全文  |  评论(3)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火火的一年   -[]
时间: 2007-01-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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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注定是火火的一年啊。我新年第一天就烧到了39度。大概是一过夜里12点就开始了,所以说,时间掐得真准丫~。没有原因,就是干烧。我妈说她12岁的时候脑膜炎发烧,难受得冲我小姨念叨“我要死了~”。我当时也是这种感觉。天快黑了,去医院走了一圈,医院里都是帅哥美女医生,看得我心花怒放,还有成打的和我一样原因不明干发烧的人。再一测体温表,已经降下来大半啦。

又昏睡了一晚上,早上醒来,觉得活着真好啊~。心里痒痒,又琢磨下学期去同济上德语课的事,更觉得活着真好啊~。到那个时候应该已经是春天了,我已经感觉到春天在暖洋洋热乎乎地冒气~。家里人说学外语不出国太可惜了,我说我就是学着玩儿。中学的时候看三毛写《闹学记》,写她闲着没事儿报了一个英语班,一大班人来自世界各地,热热闹闹地上课,一边上课一边吃棒棒糖还展示花裙子。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想好了等攒了钱也去报一个外语班上上。

我爸我妈的大学同学里有一个人,用现在的话说,是个文艺青年。毕业几十年后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把食指的《相信未来》打印出来,给每个人都发一份,带领着大家齐声朗诵。我跟我妈说,我最腻味这种人。不过心里还是有点为此高兴。

鸟瞰青岛:

http://swaltie.blogbus.com/files/1167708510.jpg

摄影技术还急需提高啊,不然我心里想说的话该怎么表达呢。新一年要干的事情太多啦!

vv  发表于11:26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冰海小精灵   -[]
时间: 2006-12-30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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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altie.blogbus.com/files/1167479628.jpg

貌如天使的“冰海小精灵”(学名Clione limacina )Clione limacina”是从希腊神话中海神的名字演化来的。整体身长约二到三公分,为浮游软体动物。她雌雄同体,生活在北极、南极等寒冷海域的冰层之下。她通体透明,在水中冉冉飘动,像浮在半空中的天使。之所以有如此雅称,是由于她游动时拍动着透明的两翼,外型看似传说中的天使。而她透明的身体中央有着红色的消化器官,看起来像一颗火热的红心。她又是传说中的幸运之神,热恋中的情侣们看到她那颗火热的红心,可以为自己带来浪漫的爱情、美满的婚姻。

天使在西方俗名为 " 海天使 " ,日本称牠为 " 冰之精灵 " ,均可见其拟人化的外型,带给了人类无限的想象空间,其实天使是一种浮游性软件生物,软件动物门,腹足纲,后鳃亚纲,翼足目,裸体亚目,海若螺科 ( 日译:幼龟贝科 ) ,终身飘浮在结冰的海水之下,近北极圈北纬 45 度以北、太平洋和大西洋都可以发现牠的踪迹,全身呈现半透明状,长度只有人类小指一节的大小,包含了头、腹、尾部三个部分,最大的外观特征是透明的身体中央有一个红色消化器官。雌雄同体,必须透过性交才能够受精。天使幼年期为有壳无翼,但在成熟过程中,外壳会退化,足部渐渐特化成透明的翅膀。

他的口部位于头部顶端,肉食性,以浮游性卷贝为食,在进食的时候,天使的头部会张开,并从咽喉伸出像是触手的 " " " " ,腕上有吸盘,可以帮助擸捕食物。发现猎食对象时,头部那两个像是似触角的东西之间,会突然爆裂开,从体内瞬间伸出6条被称为“口锥”的触角,以极强的逼迫力将对象扯入体内消化。在北海道宁静雪白的冰原下,孕涵了无数的冰海精灵,这些珍奇的微小生物,究竟是如何诞生的,至今仍是一个谜。

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精灵!我无法不躬身下拜、以身扑地、俯首帖耳、醍醐灌顶地越来越迷恋我们的世界,环绕地球三万英尺。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难以想象。如果只是看照片,只会觉得他们轻薄、透明、一颗红心、小小的触角。但是当走过幽幽的走廊,马上就要到出口的地方,我见到了他们!在魔幻的亮粉色框住的玻璃缸里,他们在亮粉色的光芒里欢快地游泳,有的迟缓,有的活泼,活泼的那些飞快地游到高处玻璃缸进水的地方,乘着水激起的小小漩涡来一个从头到脚的托马斯全旋,然后从最高处一跃而下,微微挥动着翅膀俯冲下来。那一刻,万箭穿心啊万箭穿心。致使我之后每见到他们的照片,都像一猛子扎进海里,冰冷,被水压逼迫,但又酣畅淋漓。

这是他们在玻璃缸里的样子,魔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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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做了一个大海迷情一万年的梦。我是海中超人,仅存的人类,深潜海底,自产氧气,自给自足,携带全部人类基因,怀抱着复兴人类的重任。

萨达姆今天被绞刑了,场面和我无数次从电影里看到的差不多,他反人类的罪名和全部罪证对于我,也只是像一部惊心又遥远的电影。除此以外,电视里还有各种各样的死和灾难,印尼刚纪念完海啸两周年新一轮灾难就又来了。不过再怎么说,造物还算是可爱的,单凭这小小的精灵就能说明。少一点咒怨,多一点安宁。阿弥陀佛,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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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和老鼠   -[]
时间: 2006-12-1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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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芬芬在厄瓜多尔拍的baby猫,喜欢死了!那么好奇又小心翼翼的神态,真让人心动又心碎。

我从小都是不那么喜欢猫的,我最喜欢的是狗。觉得狗活泼但不轻佻,机灵但不邪气,透透彻彻坦坦荡荡,直爽帅气。但是猫就不一样了,我那时候觉得猫是种我搞不太懂的动物。但是我说不喜欢猫也只是相对于狗来说,猫其实我也爱的(这么说来我几乎没有什么不爱的动物)。证据之一就是小学的时候我们家楼下生了一窝小猫我跑去看,看的眼睛都直了,然后躲闪不及被突然出现的母猫伸出爪子在脑门上挠了三大道。

后来近几年来渐渐对猫的好感大增,觉得猫是那么丰腴,狗比起来就直了一点,愣了一点,平板了一点。猫那么懒散,说好听一点那么散淡,不像狗时刻拉着警报瞪着眼睛。我就爱看一大片一大片流浪猫在午后的太阳地里眯着眼睛坐在自己蓬松松的毛里像一尊佛,或者养尊处优地舔毛,漫不经心,满不在乎,觉得世间独我,或者熙来攘往,我是老大。猫一是会懒洋洋地眯眼,一是走起路来轻巧。这样看来,她们既懂得如何对无聊无关之事置若罔闻,又懂得如何轻逸地擦身而去,不留痕迹。

目前看来,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猫和老鼠了。喜欢猫还有的可说,喜欢鼠基本上是从小的天性。我有一次在宿舍突然想起典故,赶紧跟宿舍里的人讲我和老鼠的渊源。我说我小时候看《小公主》的电视剧,就是那个故事,富商的女儿在富商破产后从贵族学校学生沦为女佣的那个。里面有一个场景,女孩在父亲破产后被驱逐到阁楼上住,只有一小片面包裹腹。她哆哆嗦嗦正准备吃,这时,一只老鼠从墙角钻了出来,探头探脑,灰头土脸——大家问:是不是老鼠变成仙人给了女孩食物?——我说,是女孩把面包撕了一半捧在手心里喂给老鼠吃,嘴里还说“你这小东西”。于是大家都嘘我说没创意。我继续据理力争说:那时候起,我就觉得,老鼠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她们就不理我了。

想来那确实是我对鼠鼠们最早的纯纯的爱了。想想看,和困顿中的小姑娘(当时觉得演《小公主》的那个女孩子,电视剧版的不是电影版的,是我当时见过的最美最温婉的女孩子。其实演员已经是一个少女了,电影版的则是一个稚嫩的幼女,韵味差太多了)同甘共苦分吃一片面包啊,青刍白饭啊青刍白饭~。真的不够有说服力说明他们可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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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尤瑟纳尔的几篇文章   -[]
时间: 2006-12-07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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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她的《苦炼》看完了,从夏天一直看到冬天。之所以看了这么久,是因为只在失眠的时候看,像镇静剂一样。我似乎在过常规的欢快的热烈的日常生活的时候是不需要看她的,只有在失眠的时候才觉得和她是多么多么无限接近。

看了一些关于她的书评,几乎全是从她的生活八卦入手,写作品的则少之又少。不过八卦很有意思,因为确实是一个有意思的人。母亲在生她的时候去世,从小跟着花花公子的父亲四处周游,很小就出入色情场所,也很小就开始像吃饭一样看书。没有受过一天正规教育但知识广博,是法兰西学院的第一个女院士。曾经深爱一个男同性恋者,反复挣扎苦盼未遂,最后为他写了《一弹解千愁》(“弹”是子弹的弹)。后来在战争期间流亡到美国,投奔爱慕她的女人格蕾丝,两人共同生活数十年,直到格蕾丝先她离世。

不过知道了这些八卦以后,我似乎没有看她书时候那么喜欢她了。看她的书,觉得她是那样一个女人,用黎戈的话说,“一些预存是缺失的”。怎样一些预存呢?简而言之就是来自尘世生活的正常情感。她笔下的人,除了她的自传作品,很少是芸芸众生,要么是十六世纪坚定的无神论炼金术士,要么是罗马帝国末落前的开明君主,背负着宏大的历史背景甚至是集体无意识,个人变成了极小极小一个点。即使是写平常人,也都是面目不清的,我分不清他们是否有真实的美丽与哀愁,“痛苦”这样的词对于她的人物来说简直是不能承受之重了。他们不痛苦,连忧伤和叹息都很少,他们似乎没有感知能力,只有思维能力,他们只思考,然后反复述说,间歇中佝偻着背赶路,所谓的爱,是一个轻飘飘的华丽转身,所谓的迷茫,也只是在“由20面凸出来的小镜子组合而成的佛罗伦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20张挤在一起的小脸”,“各笑各的”。这些和我们的日常经验隔着一层玻璃墙,隔膜但又遥遥呼应,所以我觉得她是那么迷人。

当我知道这么一个女人原来在现实生活中也爱恨情仇撕心裂肺,我挺失望。

不过还是觉得自己没资格写她什么,毕竟只看了一本,看得又那么拖泥带水。在豆瓣上看了几篇写她的文章,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黎戈《尤瑟纳尔:自由意志的形象代言人》

像作传不像书评,亮点在语言,不过总觉得她的文章看多了就觉得有点花,形式要比内容丰满。“她声称她不太想起父母,可是从20岁起,她开始在把他们放进她的好几本小说里,代入各种时空条件下,她写他们写了60多年,她亦很少提及格雷斯,可是后者去世后,她拖着老弱的病体返回欧洲,把她们热恋时的行程反复温习。”这句和我对尤瑟纳尔的想象是吻合的。

荒《瑟瑟丝丝》

一篇八卦大综合,非常好玩。这个叫“荒”的人语气也很好,不罗嗦也不煽情。

柳鸣九《我所见到的“不朽”者》

这篇就比较学术规范了,尤其注意这一段:

(尤瑟纳尔说)“人的感情很重要,作品应该有内容,应该表现人的感情。而我,我并不脱离当前世界的现实内容,只不过,我喜欢用历史来表现现实,比如说,现在世界上存在的大问题,过去世纪都存在,现代生活的许多危机,根子往往在上几个世纪。”我(作者柳鸣九)抓住她这些见解,以挤柠檬的劲头要求她再说下去,但她所作的解释却又很简单了:“比如说,我在《炼金术》(也就是《苦炼》)里写了两种世界的冲突,这正反映了当今‘铁幕’两边世界的情形,现在的欧洲的状态和十六世纪差不多,现在有,‘铁幕’,过去也有,而且,今天的地理状态和十六世纪也相似。此外,还有一些相似的现象,例如财富的增加,垄断的出现,等等。”从她这一段的解释里,我又一次感到她不是用历史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历史与现实,而喜欢从抽象的格局、表面的社会现象去进行联系和比较,从此得出某种抽象的结论。

难道这是女性视角固有的局限?

我想,我最喜欢的作家,大概是两类,一类是能用最原始最荒蛮的冲力一猛子扎到生活最琐碎最庸碌最潮湿最细枝末节的地方,写出细小的希望,写出不带绝望的“恶之花”,最好再有一点以万物为刍狗的流氓腔,北京人有这个本事,比如王朔和刘恒,另一类是从尘世生活中越升越高越升越高,绝尘而去,不带一点个人感怀,不是卡尔维诺式的精致和缺乏责任感的轻逸,又不是契可夫那样一个有点中庸的局外人,尤瑟纳尔正好是我的那杯茶。

我爱瑟瑟,不了解的爱,虽然也是爱,虽然可能比了解之后的爱更热烈。为了更加了解她,又适逢淘宝上尤瑟纳尔文集打对折,我买了一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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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是怀旧怀得摧肝丧胆?   -[]
时间: 2006-12-0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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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这样。我每天沿着小学时候上学下学的必经之路买菜,走过一片又一片暗红的或者青灰的墙,小学时候的事就突突突往外冒。

今天想到的是我小学低年级时候的同桌。一个长得圆头圆脑的小男孩,一双总笑得眯眯的眼睛和一张从左耳根咧到右耳根的大嘴。他最经典的造型是扬着这样一张脸跟我挥手说:“陈薇再见~”,“见”字被无限放大拖长,而且嘴唇微瘪,带着十足的奶味儿。我妈笑谈他这个造型数年。他是左撇子,擅长画画,他还有一个经典造型是在教室后面硕大的黑板面前端着肩,叉着腿,高高举着左手握着粉笔画板报。

我们是同桌,小朋友时候的男女同桌,要么就是动不动画三八线反目成仇,要么就是青梅竹马好得像一团浆糊。我们是后一种。我们每天一起上下学,课上偷偷吃东西说小话,他把他养的金丝熊借给我养,从那时候起就奠定了我对鼠类的热爱。。。。

有一学期的《思想品德》书,第一课类似于“祖国,伟大的母亲,哺育了我们。”配图是一位母亲抱着孩子哺乳,乳房露了很大一部分。我们那个时候才67岁呀,小时候喝母乳的印象全无,又没有长到女孩子长出乳房或者男孩子有机会直面乳房的年纪,只觉得那是个神秘的不能说的见到有点害羞的东西,但又好奇得紧。从那以后,每次上课上得无聊了,他就拿出那本书翻到那一页,指着图上女人胸前的一块儿肉色眯着眼睛咕唧咕唧冲我笑,我也就忍不住笑,俩人藏到课桌后面笑得挤眉弄眼花枝乱颤。我们当时对那个部位的暗语是“大馒头”,我们那时候就无师自通学会了比喻句。

后来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们沿着暗红的或者青灰的墙往家走,一边走一边拣路边的小石头在墙上写字。想到什么写什么。他突然写了三个字在墙上,我看了看,觉得不够完美,或者说表意不明,就又在后面加了点东西。写完了我们十分满意笑作一团,于是就一直写了下去,他先写,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唰唰”再添上几笔,写得大大小小深深浅浅,在暗红的青灰的一片又一片墙上。写的是:大馒头(肉的)。

我记不住我什么时候开始有性别意识了。只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男女小朋友都是一起上厕所的,上了小学一看,哎?奇怪,怎么厕所还要分开啊。有一次我去他家找他,他正赤裸上身在院子里走,我一进去,他“哎呀”一声双手交叉成十字挡在胸前,当时我想,且~有什么啊。现在我想,这架势怎么好像他是女的我是男的。。。不过可见,他性别意识比我成熟得早。

后来不是同桌了就没那么热乎了,再后来上了同一个初中不是一个班,不过见了面他还是摆出那个天真的表情跟我打招呼,再再后来就不知所踪了。

我们大概都是这样默默无声地失散了吧。。。。

vv  发表于20:06   阅读全文  |  评论(2)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想你们想得心发慌   -[]
时间: 2006-12-0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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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慌得不行。受不了了,上来排解一下。回北京以后总是一天又一天做关于中学的梦,梦见喜欢的女老师,喜欢的男生,一大帮人热火朝天,像庆祝新年一样热闹。

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走到楼下碰到麦麦和她一大家子人,我狠狠拍了她一下,她尖叫:你怎么回来啦!我说我闲着没事就回来啦。她又叫:真是超级无敌猛女人!然后一看,小施就在她旁边呢,比以前胖了点。麦麦和我住一幢大楼,我们从小学开始就是同学,小学六年级分在一个班,然后又上了同一所高中,高三的时候上了同一个文科班。我高中的时候在楼下的电话亭打电话表白,麦麦就一直站在她家的窗户前面看着我,我一抬头就看见她冲我振臂鼓劲儿。当时小施,也是我们文科班同学,正在疯狂地追她,为了不让她父母起疑心,她就把小施送她的水晶之恋果冻啦巧克力啦全堆在我们家。后来他们就在一起啦,经过了四年异地恋现在已经要结婚啦!而且麦麦回了我们中学当老师。昨天就是她一大家子人和小施一大家子人正热气轰轰地出去撮饭。高兴坏我了。

又想起我们班以前有一个特可爱的小男生,长得那是相当~~~英俊,大眼睛长睫毛,只是行为举止都太可爱了,只能叫“小”男生。他坐我侧前面,最爱干的就是上课的时候突然轰一下回过头冲我说:“你看我眼睛大吗?”要不就是轰一下回过头问我:“你是母乳喂养吗?”

我能这样一边发呆一边相思一整天不动窝。可是无奈还有许多事要干啊。一边发呆一边相思一边干活儿去拉~

vv  发表于09:42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食全食美   -[]
时间: 2006-12-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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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其实呢我现在已经趁着大家都还在上课偷偷溜回北京了。。。我回北京的任务呢,就是给我爸我妈做饭。独霸厨房的感觉真爽啊!这样我妈就不会对我的“创意”说“不!”啦,就不会看着我手脚不利索皱紧眉头说“哎呀急死我!”啦。

我想了一下,做饭的问题,无非就是一个继承和创新的问题。

关于继承,我们家的菜谱能继承的不多。因为我们似乎凡是做素菜就炒巴炒巴,做荤菜就多加些酱油料酒香叶花椒大料炖巴炖巴。只有两道菜堪称经典。一是从我妈那边继承来的冬安鸡,代言了我姥姥那边的湖南血统。二是从我爸那边继承来的赛螃蟹,代言了我爷爷这边的上海血统。两道菜的主料分别是鸡肉和鸡蛋,味道上都有酸和甜,冬安鸡多了一点姜和辣,因为是要“冬安”嘛,而且是湖南菜嘛;赛螃蟹则更加“酸甜”,足够甜才能对得起上海的名号嘛。我对这两道菜继承得不错,基本上可以做到屡试不爽炉火纯青百毒不侵。

给我提供了最多继承资源的,其实是华师大的食堂。这座上海学府,食堂竟然是川味儿的。也因为它是川味儿的,才引得我流连忘返。我在家做饭总不自觉地想着食堂里的菜肴心如鹿撞,把它们拟定成至高无上的坐标:洋白菜(上海习惯叫叫“卷心菜”)一定要像食堂一样熬得软塌塌烂巴巴,竹笋鸭块一定要像食堂一样辣丝丝油汪汪,土豆小排则要依据食堂的标准甜腻腻糯绵绵。

可是,我这几天来把我继承来得菜已经做得快一干二净了。突然有了黔驴技穷的危机感,创新变得异常重要!赶紧开电视看美食节目。我最喜欢看北京台的《食全食美》。一是因为主持人之一是张冬,现在叫“冬子”,他早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调频做主持人的时候,我就已经对他的声音深怀好感,后来他从DJ改行VJ,专门主持宠物节目和美食节目,胖嘟嘟的脸一对眯眯笑的眼睛,标准的好男人模样。二是因为它的主题歌是这样唱的:“生火,它走是者哥羊儿滴,施圈施美,它走是者哥羊儿滴”。多有派头多有味儿~。其实就是唐山话版的“生活,它就是这个样儿di,食全食美,它就是这个样儿di”啦。

我最讨厌现在电视里爱打的“美食+美女”招牌。看过一个教做饭的节目,两个娇滴滴的小姐摆弄着纤纤玉手教大家蒸肉饼,做出来是两片已经被蒸得蔫头耷脑的生菜叶裹着一大团黑糊糊的肉馅,小姐们还嗲嗲滴总结到:“怎么样?一点都不难吧。”北京台的招牌美女主持沈星不是还被凤凰卫视招去主持“美女私房菜”了嘛。虽然有点装腔作势,不过她真是美女哇,也就忍了,养眼嘛。不过,让这些甩炒勺像跳舞,一看平时在家就不干活的小姐们教做饭,实在没有说服力啊。干活就要有个干活的样子。Alice WalkerEveryday Use里面怎么说的?

——I can kill and clean a hog as mercilessly as a man. My fat keeps me hot in zero weather. I can work outside all day, breaking ice to get water for washing; I can eat pork liver cooked over the open fire minutes after it comes steaming from the hog.

目前得到的最新灵感是做腐乳小排,对别人是俗菜,对我们家的菜谱来说也是创新啦。

http://swaltie.blogbus.com/files/1164974927.jpg

声明:这不是我做的。腐乳还没买呢。明天起个早去超市买~

vv  发表于20:07   阅读全文  |  评论(3)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吴虹飞《狷狂黄健翔》全文   -[]
时间: 2006-11-3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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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61123/xw/zmxwzt/200611230011.asp

除了有一点文艺女青年的狭隘和姿态,我实在看不出来这文章有什么能让黄健翔出离愤怒的。

当然我是不了解实情和所谓“内幕”的。我只是旁观者,也只是像旁观者一样看我看到的,想我能想的。所以我喜欢黄健翔,没那么多说的——“表演过度”也好,“炒作”也好,反正我喜欢他。就像昨天《锵锵三人行》里那个女主持人大吼着:“体育评论员!这是在美国被看作第一性感的男人职业!”再加上“正当壮年,刚离异,有女四岁。不抽烟,不喝酒,仪表堂堂”,黄健翔从一套体制转投另一套体制,成为人们的娱乐焦点,这样的弄潮儿是当下的人民需要,是时势造英雄。

至少至少,他竖立起一个果敢健硕的男人形象。尤其和师洋那样的人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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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的好处   -[]
时间: 2006-11-2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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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美国《网球生活》的记者,来上海采访网球大师赛,写到:

上海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但这种感觉又很难描述。作为一个首次来到亚洲的美国人,我简直被这座城市那些摩登而雄伟的建筑所震惊,上海似乎可以永无止境地盖出那么多摩天大楼。

但让我奇怪的是,一个像上海这样现代化的城市,人们似乎还没有发现烘干机的好处。无论我身在富人区还是蓝领的居住区域,我都会发现人们喜爱在从窗子或者阳台上伸出的杆子上晾晒衣服。至少对于我来说,当我看到35层或更高的地方伸出很多衣服来的时候,我会感到相当不安。

烘干机,我倒是早就想要一台。我们这个潮湿的又没有阳台的宿舍,每天衣服都在滴水,不在滴水也在皱巴巴湿乎乎无精打采歪在衣架上。可是,有了烘干机,还要太阳干什么?有了烘干机,谁还会为太阳出来了欢呼蹦跳齐刷刷“哐啷”“哐啷”打开窗户然后噼里啪啦把衣服晾在窗外的杆子上呢?那些晾衣服杆子,那些缓缓移动的阳光,在我的湿漉漉的衣服上逗留一阵,然后拖着一溜金黄色的小碎步又蹦达到对面楼的衣服上去,它们让我觉得,是上海难得的特有的有生气有人气的地方。走在大街上抬头看,密密麻麻的高楼围出一块天井一样的狭小天空,或者不是天井,根本就是一口井。这些杆子悄悄从井壁上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好奇地盯着人看。就像动画片里经常出现的那种画面,主人公进入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乌漆抹黑当中突然有无数双眼睛出现,发亮地眨巴眨巴。如果有衣服碰巧在上面翻飞,那便是在招手。而晾衣服的人,则要把腰拉长,把大半个身子伸出窗外,肚子撑着窗台,手里举着要晾的衣服,一边举一边晃,刮风的时候还要一边晃一边顶着风,恐高的人还要顶着眩晕,颤巍巍把衣服挂到杆子上去。之后飞快地“嘎崩”一声夹一个夹子上去,防风。最后花十分钟紧盯着衣服在风里飘忽晃荡像鱼一样摇头摆尾,心里默念五十遍“千万不要掉下去啊”。当然,这仅是我们宿舍的情形,因为我们的杆子是固定在窗户外面的。而大多数上海人的晾衣杆是可以取下的竹竿。他们把杆子拿进屋里,挂上衣服,再像打着旗子一样晾到窗外。

我想我回了北京以后可能最怀念的就是晾衣服了。北京干燥,衣服洗完不晾放在盆里都能干。我还是喜欢干燥的北京,小时候在幼儿园里关了灯以后脱毛衣时毛衣在黑暗里打出的火花,起床以后照镜子发现血顺着干裂的嘴唇流了一圈,不抹油就毛糙糙的手和脸,还有一次睡醒了从被子里坐起来,竟然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以后再睁眼发现鼻血已经喷在被子上一大滩。这才是北京呀~

北京人有和干燥的天气一样的干脆脾气。最近看了几集《半路夫妻》,听到北京话就不可控制地高兴。遇到天大的事,北京人也绝对不红着眼圈咬着嘴唇托着下巴问苍天:“我该怎么办?”最大的煽情也顶多就是像张大民那样教育儿子——儿子问他人为什么活着,他说,除非有人拿枪逼着你死,要不你就得活着。不过张大民有一句话说的最实在,他说人活着最高兴的就是一天三顿饭,想着饭就高兴,早上豆汁儿;中午炸酱面,厚厚一碗酱,再切一盘黄瓜丝儿;晚上是什么来着忘了。

京油子,不就是贫么。要连耍嘴的乐子都没了,那还有什么意思?

饭,我所欲也;贫,亦我所欲也。

vv  发表于18:49   阅读全文  |  评论(6)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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